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,属于县级行政区,不经地级行政区代管或管辖,由省或自治区直辖,独立于地级行政区之外单独建制,由所在的省级行政区直接领导和管理,与地级行政区享有相同的政治、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县级行政区。
当前我国,仅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海南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省(自治区)直辖县级行政单位
总30个省直辖县或县级市如下:
河南省:济源市;[1个]
湖北省:仙桃市、潜江市、天门市、神农架林区;[4个]
海南省:五指山市、文昌市、琼海市、万宁市、东方市、定安县、屯昌县、澄迈县、临高县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、白沙黎族自治县、昌江黎族自治县、乐东黎族自治县、陵水黎族自治县;[15个]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:石河子市、阿拉尔市、图木舒克市、五家渠市、北屯市、铁门关市、双河市、可克达拉市、昆玉市、胡杨河市;[10个]